关于对不够刑事立案标准的职务侵占行为如何处理问题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2-03 人气: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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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2.过渡期内,如何理解和适用职务侵占案立案追诉标准(3万?6万?)
3.《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22〕12号)第七十六条规定:〔职务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一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数额在六万元以上不满四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
5.《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来源:刑事法典微信公众号
责编/张勇

